大数据技术发展迅猛,为数据采集与共享提供了便利

添加时间:18-01-31   添加人:  点击:

大数据驱动社会治理走向开放性治理要求:

首先,制定大数据管理标准,实施大数据开放与共享。大数据技术发展迅猛,为数据采集与共享提供了便利的同时也提高了数据保护的风险。尤其对于政府部门而言,其内部信息部分涉及国家安全与公民隐私,贸然开放则无法从技术上得到安全保障。并且,中国尚未有一部法律法规对大数据的管理做出明确规定,而对泄露国家机密的行为却处罚甚严,鉴于此,诸多部门都对大数据应用保持着高度戒备的态度。要想打破这样的局面,必须从两方面寻求突破,一方面要在现有的数据采集、分析、监管和防御技术水平基准上,重新制定数据密级标准,将不涉及国家机密和公民隐私的数据进行公开,并随数据管理水平的提升逐步加大开放力度;另一方面要不断升级数据管理的能力,培养一支专业化的数据管理和开发应用人才队伍,并定期对广大政府官员提供信息技术相关课程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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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消解数据壁垒和数据孤岛,构建整体性治理模式。长期以来,科层制政府都强调专业分工,各司其职。部门间的比较和竞争压力加剧了部门分化甚至分裂,切断了跨部门的合作与联系。各部门投入建设不同的信息系统,并视其为部门的独有资源。在信息共享的法规、机制与主体意识多方缺位的情况下,每个部门都是一座“信息孤岛”。信息的独占与封锁对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和行政效率提升毫无裨益。因此,基于大数据的治理需要政府主动打破部门间的行政壁垒、信息封锁、数据封锁,不断整合长期分散于政府各个部门的数据资源,尤其是城市建设、交通管理、公共医疗、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区服务、质量监督等领域的数据直接与公共服务的质量相关联,更应当降低内部获取与流通的门槛,从碎片化的部门办公模式转向整体性的跨部门协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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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拓展数据挖掘和搜集能力,提升政务数据开放程度。政务数据开放程度不足一直是限制公民获得数据的最重要问题,不仅仅体现为信息开放内容有限,也表现在信息开放渠道太少、开放界面不够亲和等方面。打造透明的、开放的、高效的政府应当从拓宽信息开放渠道和提升办公界面的友好度着手。政府部门需要重新检视其门户网站办公界面的亲和性,建设多元化的信息开放平台,以提升办公界面的便利性和友好度为契机对政府内部的办公流程进行重新设计和改造。同时,大数据的开放和共享光靠政府一家远远不够,作为决策主体的政府需要主动培养与提升其他社会治理主体与普通公民采集和挖掘数据信息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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